为了缓解城市汽车拥堵和停车难,浙江省宁波市立法部门正在酝酿出台一项新的政策:要买新车先买车位。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许多人质疑:购车新政能缓解城市交通困局吗?
新政:购车要求配车位
“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这是2010年10月26日,宁波市政府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的一条内容。该草案还规定:“对已购置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落实停车场所,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记者了解到,当前宁波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40余万辆,平均每4个人就有一辆机动车。据当地车管部门统计,现在宁波每天平均有511辆汽车上牌。这就给城市交通和停车带来很大的压力。
“我们这样做主要也是为了缓解停车难。”宁波市法制办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他同时表示,《草案》属于地方性立法,还需要交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宁波市交警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停车难问题涉及民生,需要慎重地作出决定,目前他们正在对此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注意倾听群众的声音,权衡新政策的利弊,从有利于交通管理和方便市民的角度向政府和立法部门提出参考意见。具体细则要等到人大通过了方案后,再由宁波市政府研究出台,目前还无法确定。
市民:这将大大提高购车成本
“如果这个政策出台,那计生委也可以考虑出台‘生孩子必须先落实好一套房’的政策,国土部也可以出台‘要走路必须先买一块地’的政策。”一名网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表态反对。
记者在宁波街头随机采访时发现,相当数量的市民对此政策表示难以理解。一位姓施的教师说,现在老小区的车位早就卖光了,我们要购新车到哪里去找车位?一位市级机关干部说,停车难的问题应该由政府来解决,现在市区停车位缺口太大,车主叫苦不迭,政府应想方设法多增加停车位,而不是把难题推给群众。
市民刘先生则认为,现在车库和车位价格都很高,动辄10来万元,而买一辆普通家庭用车也只要10来万元,政府这样做,是增加了普通百姓的经济负担。
一些汽车经销商对此更是明确表示反对意见,一名销售经理表示,宁波城区总共就8万多个车位,已经基本饱和了,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买车了?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剥夺了市民的消费权。
专家:缺乏操作性 可能通不过
“要买车先配车位,类似的控车政策杭州几年前也曾考虑过,但由于在操作上缺乏可行性而取消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舒建平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个政策的本意是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具体执行却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怎样确定车位归属,是租赁还是购买,可能导致虚假的购买、租赁车位合同,给鉴别造成困难。有的市民如果在本地无法上牌,就会到外地给车辆上牌,回到本地使用,并不能从实际上解决停车难题。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省社会学会副会长杨建华认为,城市交通问题是我们国家向汽车时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社会问题,如何加以解决反映了政府执政能力,如果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限制车辆增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不足,政府应当加快市政建设,弥补车位缺口。政府对车辆增速可以作适当调控。但要求购车者提供有车位的证明,然后才能上牌,这种办法对解决问题于事无补。这里还反映出了当前政府公权力边界模糊的问题,什么事情可以采取行政命令或制定地方法规的方式执行,什么事情政府部门不应该介入,目前很多地方还缺少这方面的认识。如果一个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与上位法有冲突,那就是无效的,应该予以纠正。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可能会被删去,一是此项规定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有冲突;二是具体实施不容易操作。”他透露,从目前对《草案》审议反馈的信息来看,这项方案最终通过有一定难度。(记者方列、郑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