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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大气质量 宁波向机动车尾气污染全面宣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22 08:02:26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日前通过专家评审,标志着我市向机动车尾气污染全面“宣战”。

  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5.8%。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于去年启动了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委托浙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承担编制任务。

  《规划》从机动车污染控制法规与制度、新车排放控制方案、在用车排放控制方案和道路交通优化与改善四个方面开展规划,规划年为2009年至2015年,规划区域涵盖宁波市整体行政区域,以环城公路围绕内的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为主体。

  根据规划,我市将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控体系,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淘汰,对新车则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须进行相应维修,直至检测合格才允许上路。同时,鼓励市民购买小排量低排放车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严禁冒黑烟公交车上路行驶。此外,规划还要求我市在车用油品控制、优化交通结构、完善市民投诉机制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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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尾气污染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等物质。这些大气污染物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巨大的危害,不仅会损害人体的呼吸系统,导致暴露人群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等病发病率的上升,而且对人体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免疫功能和生殖功能均造成一定危害。

  宁波日报记者 曹爱方 通讯员谢小诚 王璐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