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我市召开消防工作联席(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形势,部署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出席会议。
据了解,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40起,死亡2人,受伤4人,烧毁建筑4.3万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49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3.4%,死亡人数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3%。全市火灾发生情况呈现一些明显特点。火灾发生区域相对集中,慈溪、宁海、象山火灾起数为180起,占总数的52%。电气原因、生产作业和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仍占多数。在消防部门调查的火灾中,因电气原因引起的为157起,占46.1%;生产作业类火灾46起,占总数的13.5%。农村、乡镇仍是火灾多发区域,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单位火灾多发。乡镇、农村共发生火灾256起,直接经济损失334万余元,占总数的74.5%。住宅(宿舍)和厂房是火灾高发场所。全市住宅发生火灾114起,占总数的33.5%,厂房发生火灾85起,占总数25%。
会议认为,虽然我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会议要求,要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把高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全面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督促落实责任,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注重建设,强化保障,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水平。要狠抓宣传,强化素质,增强全社会的防灭火能力。
宁波日报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 颜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