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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已逾万家庭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27 08:11:00

  ■ 保障范围历经三次调整,保障条件和保障面积不断放宽和增加

  ■ 保障方式有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

  中国宁波网讯 市建委昨天传出消息,宁波市自2002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市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已逾万户,达到10096户,比去年新增2412户,全市累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达15513户。

  宁波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至今历经了三次调整,保障条件和保障面积不断放宽和增加,其中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条件由持“低保证或特困证”或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家庭,扩展到人均可支配收入45%以下、60%以下的家庭;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使用面积11平方米增至12平方米直至目前的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

  由于各项扩面政策落实到位,宁波市保障家庭数量增加迅速。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政策,廉租住房的保障体系得以进一步健全,形成了目前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使得我市保障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等城市中居于前列。

  为便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求学、就医、工作及生活,2009年我市创造性地对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住房、选择货币补贴的保障对象实施租赁补贴上浮20%的新政,鼓励他们向市场租赁住房,避免额外增加生活成本。这一举措的实施,受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肯定和欢迎。

  宁波日报记者王 岚 通讯员姜振杰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