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法官同志,朱家儿子要结婚了!”前些日子,宁海的阮法官接到这个神秘电话后挺纳闷:人家结婚,为什么要向我举报?
难道是有人重婚?一阵对话之后,阮法官才恍然大悟。那还得从三年多前的一桩事故说起……
2007年1月,朱某驾驶一辆无证摩托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林某相撞,造成林某脑挫伤并丧失劳动能力。经认定,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宁海法院遂判决朱某赔偿林某12万余元。但朱某始终拿不出这笔钱。
2008年2月,林某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接手此案后,发现朱某名下仅有一间房屋,却因其集体土地性质而无法进行拍卖处理。
一边是丧失劳动能力的申请人林某,一边是穷困潦倒无力赔付的被执行人朱某,两难之下,天平如何把衡?
两年多来,朱某也想过一些办法来还债,比如将房屋出租,可招租启示贴了几个月,都没人承租;养猪吧,可一年到头卖猪仔才挣了一万多元……后来由承办法官出面,才为林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可这相比执行款,根本是杯水车薪。
近日,林某的家人给阮法官打来电话,称执行款有“转机”了!原因是朱某的儿子即将结婚,可能会有礼金。
结婚毕竟是大喜的日子啊!婚礼现场,执行人员坚持人性化执行,确保婚礼的顺利进行。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林某方面也理解了朱某的困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当场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将分期支付余款。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 萍 陈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