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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宁波舟山台州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29 08:30:4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舟山、台州的我市市区参保人员,或者舟山、台州两地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宁波的参保人员,如果要看病就医,可以到三地互设的费用报销窗口直接报销。这是继去年10月和今年2月相继启动实施沪甬、杭甬和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之后,我市异地就医结算网络的进一步拓展。

  甬舟、甬台异地就医结算仍采取相互联网委托报销的模式。由市医保中心分别与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报销协议,互设费用报销窗口。费用报销的信息系统实现专线联网。双方各自明确可申请委托报销的参保人员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报销。

  据悉,目前我市医保市区统筹范围已办理在舟山市、台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共有3188人。12月1日起,上述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就可直接到舟山市、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