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12月1日起,我省将调整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根据新政策,全省收费公路对所有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但其质量占总装载质量20%以内、超限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暂定超限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此外,鲜活农产品目录新增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品种。
目前,我市各公路收费所都已收到新的政策文件。公路管理部门提醒驾驶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要办理好相关凭证,并随车携带,在免费通过收费站(点)时出示相关凭证,以免耽误行程。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李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