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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劳动争议“大调解”成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30 07:54:16

      由总工会牵头,劳动保障局、司法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坐堂”为劳资双方当“娘舅”,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这是目前在全市推广的劳动争议“大调解”模式。我市构建的劳动争议社会化调处机制由此被誉为新时期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成功范例,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作出重要批示:“很好的经验,好好宣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等省市领导也都作出了重要指示。

  打“劳动官司”先进“调解室”

  作为宁波市和浙江省外商独资项目最为密集的重点对外开放区域,大批企业和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北仑区,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2008年该区有关部门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732件,同比增长69.6%,占宁波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八分之一。调处和仲裁力量的不足,致使大量争议案件难以在法定时间内得到处理,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创新适应新形势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势在必行。去年3月,北仑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牵头、各方协作的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

  打“劳动官司”先进“调解室”,在北仑已成风气。该区创建的社会化“大调解”格局不仅改变了区域内劳动争议量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局面,而且避免了多头受理、相互推诿的现象,实现了快速高效化解劳动纠纷的目标。

  3316件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化解

  为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在北仑召开全省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成立了宁波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今年3月,省总工会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在北仑召开了全省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北仑模式”,标志着全省范围内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村(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529个;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976个。今年1月至10月,受理调解案件3821件,成功调解3316件,调解成功率86.8%。

  高效、便捷、灵活的劳动争议调解,为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市总工会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自主受理立案、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共计3821件,成功调解3316件,调解成功率达86.8%。

  社会管理的模式创新

  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构建新时期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必须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工会积极有为的牵头、社会各方面的协同支持是保障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立并顺利运行的重要前提。

  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有地位、有作为,关键是积极主动的精神状态。我市各级工会自觉把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和谐社会建设中,使工会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找到切入点和落脚点。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的创新。市委、市政府鼓励北仑创新实践,高度重视北仑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经验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事实表明,我市通过推广“北仑经验”,出现了“一提高、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即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信访、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明显下降。针对社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勇于探索、主动作为,直面矛盾不却步,正视困难不退缩,宁波为解决新时期劳动关系矛盾走出了一条新路。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周 洁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