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不久,消费者杨某来到鄞州工商分局鄞江工商所,向工商人员投诉称,他买到了“山寨药”。
据杨某介绍,前几天,他因为感冒去当地一家药房买药,问有没有京都念慈庵的枇杷膏,营业员说有,就拿了两瓶放在柜台上。当时他也没有细看,就付钱拿药走了。回家后打开服用,感觉味道不对,拿起瓶子仔细一看才发现,虽然外观包装都很相似,但是产品标示居然是“京都念慈堂”。
“念慈庵”和“念慈堂”仅一字之差,而且同样都是“蜜炼川贝枇杷膏”。杨某觉得,这也太误导人了,要求药店退货。但是药店以消费者已经把药开封了为由,拒绝退货,并且声称当初消费者购药时,并没有说清楚是要“念慈庵”还是“念慈堂”。
工商部门认为,香港京都念慈庵总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念慈庵”属中国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念慈堂”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包装,这种擦边球的山寨行为,确实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最后经过工商部门调解,药房同意全款退还消费者。
通讯员 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