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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到现在,浙江省共选派省市县三级机关干部6批212784人次到3万多个村担任工作指导员。
从2010年开始,选派省级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到实践锻炼基地挂职锻炼2年。
每年安排乡镇招考公务员计划数的20%面向优秀村干部;同时,探索实践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选拔干部看重基层经历,到2013年,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要达到一半以上。
近年来,浙江在干部工作中坚持重视基层的导向,一方面,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去,到生产一线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另一方面,重视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到党政机关工作,着力形成“基层一线出干部,从基层一线选干部”的用人导向,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
强化实践锻炼
让有才干的优秀干部“走下去”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挂职。采取上挂、下派、外派等形式,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接受锻炼。从2001年开始,先后选派了325名年轻干部到省级机关挂职,371名年轻干部赴县(市、区)和重点工程挂职。同时,积极选派素质比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北京、湖南、重庆等地挂职。2005年,浙江规定2002年以后录用的基层工作经历不满半年的公务员,要限期下派到县级对口部门、乡镇(街道)机关进行锻炼。从2010年开始,选派省级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到实践锻炼基地挂职锻炼2年,首批选派了30名干部。
——选派省市县三级机关年轻中层干部到农村担任工作指导员。2004年至今,共选派6批212784人次派驻到全省3万多个村。
——依托信访岗位和重点工程锻炼干部。在全省建立了信访督察员制度,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各部门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访部门担任信访督察专员,每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2010年开始延长为半年。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1030人到信访部门担任督察专员。
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实践锻炼,大批机关干部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不少干部在实践的大舞台中脱颖而出。
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让基层的优秀人才“考进来”
——逐步加大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浙江从2006年起明确要求,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的市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招考计划数不少于总计划数的三分之一。政策推行后效果明显,2009年省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中,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61.5%。浙江还计划,到2012年,省、设区市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紧缺和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除专业技术性较强及一线执法岗位外,县级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要占新录用公务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建立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长效机制。浙江从2002年开始,先后5次组织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已录用894人。去年浙江被列为试点省份后,每年安排乡镇招考计划数的20%面向优秀村干部;同时,探索实践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组织了5次大规模公开选聘,吸引了23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从2009年开始,全省每年县、乡招考公务员50%以上从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省、市机关也要招考一定比例的大学生村官。
许多干部表示,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基层,有助于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单一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有助于激发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安心基层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把基层一线的优秀干部“选上来”
浙江大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积极选拔基层优秀干部充实党政领导机关。2000年以来,浙江先后5次面向社会开展了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了179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2008年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专门确定省农办副主任、省环保局副局长等2个职位定向具有一定任职年限的县(市、区)党政正职选拔,15个省级机关处级领导职位全部面向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66个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全部面向县、乡两级机关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2010年,浙江省竞争性选拔推出的30个省管职位、38个省级机关处级职位和108个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在报考资格条件设置、考试和考察内容上都体现重视基层的导向,最终产生的30名省管领导干部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有25人,占83.3%。
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工作重视基层的导向,引起了热烈反响。许多干部说,此举解决了优秀基层公务员晋升难、舞台小的难题,接通了党政干部的“培养链”。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把具有基层经历的优秀干部“用起来”
浙江坚持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2006年和2007年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提任新进班子领导干部282名,其中193名干部具有县乡基层工作经历,占68.4%。浙江《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3年,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具有县(市、区)或其他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至少占三分之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达到一半以上;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此外,浙江积极探索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为建立健全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有关人士表示,在干部工作中坚持重视基层的导向,要健全完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的科学机制,尤其要进一步探索符合基层和生产一线干部的选拔方式,努力把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