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据我省首次发布的《2009年度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宁波在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民生改善水平居全省首位。这份民生报告的权威发布,充分显示了“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业有救济,生育有保障,五顶保护伞为新老宁波人遮风挡雨,解了后顾之忧。
2008年1月1日,《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同时实施。
宁波特色的“社保套餐”把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险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也能实现老有所养,标志着以养老、医疗、低保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覆盖到全市的所有人群,在全国率先进入了“全民社保”时代。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06年我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69.9万、127.1万、80.5万、126.7万、54.6万人,到2010年的上半年,已增加到369.9万、265.1万、179.5万、220.1万、187.8万人,分别增长了117.7%、108.6%、123%、73.7%、244%,“五险”参保人数五年翻倍。
在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参保人员的待遇也进一步提高。2010年1月,我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制度,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发放了每月60元至80元不等的基础养老金,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目标。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参保人数78.6万名,其中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74万名。同时,我市还从2005年开始连续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相关群体养老金水平,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24元。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我眼中的这五年
我原来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土地征用后成了一名工人,也就有了医保。几年前我因肝坏死,实施了换肝手术。然而,后续治疗还需要不少钱,刚换肝那阵,我每月服用的抗排异以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物有十几种,光药费就要上万元。幸亏有了医保,现在我每月只要掏1000多元药费,个人还是负担得起的。没有医疗保险就没有我的今天。现在我已经办理了病退手续,在家安心养病,安度晚年。
———江东区新明街道老庙社区居民 李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