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效抑制物价上涨势头,昨天,市委、市政府出台八大稳定物价举措,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国务院和省、宁波市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相关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加大扶持政策力度,努力促进农渔畜牧业生产。农林、贸易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粮食、生猪等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好冬季蔬菜、水产养殖、生猪禽畜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和供应。加强冬季蔬菜田间管理,想方设法扩种冬季蔬菜,巩固渔业养殖业,并鼓励养殖户在本地市场销售地产鲜活农产品。
加大调运储备力度,努力保障市场供应。贸易、供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并设立专项储备资金,落实足够数量的成品粮、食用油、生猪、蔬菜、豆制品等物资的储备,提高市场供应应急保障能力,以备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时,适时投放市场,平抑物价。有关农资供应储备企业要落实一定数量的储备化肥,确保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所需。要有序组织成品油的调运、增库和供应工作,妥善处理好节能减排与必需的农用柴油供应。
加大补助力度,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准确测算物价上涨对当地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已发放今年第三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在12月15日前对特殊困难对象发放一次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其中低保户每户500元、重残人员每人500元、低保边缘户每户300元。同时,在春节前对上述对象按照同一标准再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
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运输流通成本。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从2010年12月1日起实现当地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工商、物价、贸易、财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规范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的工作。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价格信息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炭、柴油、石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变化。加大价格巡查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要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增加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监测频次,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考虑到目前的价格形势和社会承受能力,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除上级政府另有规定外,2011年3月底前不再出台本市自来水、天然气等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调整政策。
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实价格调控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为期3个月的市场价格大检查活动。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真正做到各司其责、狠抓落实,确保稳定物价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费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记者 谢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