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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信息联网提速 改变"各自为政"现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03 07:29:03

  □目前国家高新区、保税区房屋登记数据已联网市房管中心系统

  □今年年底前,江北4个街道的数据也有望联网

  □明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与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现在的楼市调控政策,个人拥有几套住房、每套住房的面积有多大等信息,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我市各地的房屋登记信息却是“各自为政”。不过,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宁波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试行)》日前已经发布。这也意味着,全大市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速度将加快。

  房屋登记机构“各自为政”

  据介绍,市六区目前共有15个房屋登记机构,这也意味着有15个“各自为政”的住房信息系统。其中,市房管中心掌握老三区绝大部分区域的房屋登记数据,但海曙的段塘、望春和江北的慈城、洪塘、庄桥、甬江街道,房屋登记数据各自独立;镇海区内,庄市、骆驼的房屋登记数据分别自成体系;其余鄞州区、北仑区、保税区、大榭、东钱湖、国家高新区,房屋登记数据也各为一家。而其他5个县(市),也都存在县(市)与乡(镇)房屋登记机构体制尚未一体化的问题。

  联网“时间表”初步拟定

  在此之前,全大市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时间表”已经初步拟定。其中,第一阶段,是在市房管中心住房信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先行完成对市六区住房信息数据的整合、联网;第二阶段,余姚、慈溪、宁海、奉化、象山等5个县(市)建立统一的房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进而实现全大市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目前,国家高新区、保税区的房屋登记数据已成功联网市房管中心系统。今年年底前,江北4个街道的数据也有望联网。明年年底前,我市还将完成与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

  数据一般无需买卖房双方填报

  此次发布的《宁波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试行)》中的数据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交易情况、房屋权利状况以及其他状况等几十项,并根据各县(市)区的数据情况,将表格分成A类和B类。其中,A类表格所涉及的数据必须要实现联网,B类表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待有相应电子数据后,再进行联网。

  据悉,这些数据都是由房管部门进行操作,一般不需要买卖房双方填报。在实现数据联网后,政府将可获取更为详细、准确的个人住房信息数据,从而能更精准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同时,对于市民而言,也可提升房产办证等的便捷度。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