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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卖淫女欲“洗底”被“公安领导”骗走12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03 09:31:40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通讯员草木娄静)花点钱能消除自己的“污点”,以后就可以嫁个好人家。几年前,两名卖淫女认识自称是公安局领导的朱某后,为消除曾被查处的卖淫记录,心甘情愿地将12余万元钱交给了对方。直到今年10月,朱某意外东窗事发,她们才知道上了这个假警察的当。前天,宁海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逮捕朱某。

  “我是公安局督查”

  陶某原在宁海一家美容美发店上班,2005年认识了当地的无业游民朱某。

  “我是宁海县公安局的督察,专门管警察……”朱某一直向陶某撒谎。天真的陶某以为有朱某这个“大人物”在,店里可以靠他照应。一来二去,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后来还同居了。

  陶某发现朱某天天呆在房里,居然不用上班,心生疑惑。此时,朱某说:“我向公安局领导申请停薪留职,准备去做生意。”对此,陶某又深信不疑。而她有位“大人物”男朋友的事情,很快在小姐妹中传开了。

  “污点不消除,以后嫁人户口本上会有记录”

  陶某的小姐妹马某以前在山东,因为卖淫被公安处理过。陶某可能无意间透露过此事,朱某便打起了如意算盘。

  2005年10月的一天,陶某带着朱某,去马某的暂住房玩。此时,朱某示意陶某先走开,神秘地让马某到内屋说事。

  “我是公安局领导,如果你被公安处理的污点不消除,户口本上都会有记录,以后嫁人很麻烦。”朱某问马某要不要“洗底”。马某也快23岁了,心想如果能“漂白”,对自己以后嫁人有利。

  见马某有意,朱某顺势提出,要消掉查处记录需打理上下关系,起码要三万元。马某同意后,朱某当场叫她写下一份保证书,签字按手印:“兹有你托我消除犯有前科记录之事,属国家严管机密,绝不能外露……”并再三叮嘱马某此事不准外泄,负责会连累帮他办事的人,后果严重。

  次日,马某就给了朱某两万元。此后,朱某以马某的案底比较麻烦等理由,又向她拿走5万多元。几个月后,朱某谎称事情搞定了。马某还为自己重获“清白”高兴了好一阵。

  马某的老乡蓝某因卖淫被宁海公安局收容教养六个月,也想“洗底漂白”。经马某介绍,她认识了朱某。朱某便故伎重施,从蓝某处又骗得5万元。可怜的蓝某因不识字,连保证书都是朱某代她写的。

  小弟寻衅滋事牵出朱某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年9月26日,一名跟朱某混日子的“小弟”因砸坏别人的车,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供出了朱某的有关犯罪事实。民警随即在朱某的家里,搜查到上述两张保证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直至朱某案发,他蒙蔽3个女人近5年的真相才得以暴露,她们大呼上当受骗。“女友”陶某哭诉不止:“我太轻信他了,还以为他真是警察,能保护我呢!没想到反而被他害惨了……”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