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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 宁波外来人员学车要出示“三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04 08:06:09

  中国宁波网讯 在宁波工程学院就读的薛同学昨天接到教练电话,告知下周起外地人学车门槛将提高,于是他和另外两个外地同学赶在车管部门下班前递交了报名单。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从下周一起,报名学车的外地学员必须提供三个月以上暂住证、用工证和社保证明。

  “我们是前天晚上接到车管所通知的,第二天赶紧把这个消息短信群发给教练。”宁波天一驾校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息来得突然,大家都在猜测背后的原因。

  这份由省交管局下发的《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严格受理审核制度》的通知规定,除可在入学地、籍贯地申领驾驶证外,原则上在省内不得跨市办理汽车类驾驶证申领业务,在省内不得跨县办理摩托车类驾驶证申领业务。

  通知还要求,要建立外地申请人的核查制度,加强条件审查,除按规定提交资料外,外地申请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需持有三个月以上)办理。车管所必须通过相关系统核查其真实有效性,必要时应核查相关证明(用工证明、社保、房产信息等)。

  此外,对外地同一地方多名集中申请、临时居住证同一地址多名申请等情况的,要落实专人进行核查,发现居住信息有嫌疑的,一律停止受理。对于外地申请人比例超过30%的,要暂停申请,全面核查申请人情况。

  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外地户口在宁波考驾照需携带暂住证(满三个月),这一规定宁波很早就开始实施了。这次又多了两份证件,即单位用工证明(原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宁波日报记者 包凌雁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