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肖承云) 昨日,记者从县节能办获悉,自12月3日开始,我县将实行企业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
12月3日,县节能办向全县发出《关于实行企业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的通知》。根据《通知》,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享受县财政各类扶持性政策的资格。一是未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计划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二是年度严重超用分配电量30%以上,且万元税收耗电量超出全县平均水平的企业;三是不按规定执行停产限电的铸钢企业;四是年度用电量同比去年或今年分配电量指标未下降15%的商贸企业;五是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的企业;六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第一条仅限通知发布年发送的情况对照执行,第六条自《宁海县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印发时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