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外来人员考驾照要提供“三证”引发网友热议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08 08:34:32

  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我市机动车辆管理所于12月6日起实施,新政对非本地户籍驾照申领者要求比原先多出具暂住证、单位用工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三个证件,其中出具社保证明成了一些在我市工作但没有办理社保的外来人员学车的一个迈不过的门槛。

  四个外来学员有三个不符合条件

  昨天,记者联系了宁波多家驾驶培训学校,驾校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学车新政”已正式实施。

  宁波天宁驾驶培训学校的李教练说,12月1日,他们驾校许多教练的手机都接到了来自宁波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的一条短信,说是接到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通知,异地申请驾驶证者,要携带多份证明,这些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和用工证明等。

  李教练表示,按新政规定,许多未在宁波参加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被挡在了新政外。昨天,有四个外地学员来他那里报名参加驾驶培训,询问了情况后发现,其中三个学员不符合条件。

  李教练透露,天宁驾校有70%以上的学员都是非宁波户籍的外来人员,这一政策实施后,对驾校的生意影响很大。

  外来学员网上热议新政

  这两天,天一论坛等宁波门户网站的论坛里,网友对“学车新政”展开了热议。

  网友“超人”发帖说,搞不明白,外来人员连学车也要遭遇高门槛,没社保的外来人员考出驾驶证来,驾车技术就不如有社保的吗?

  网友“宁波人”说,他一直以为社保只有等退休才可以派上用场,现在他觉得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今年有关部门对高房价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调控,买房和社保挂钩。如今,车管所也把社保派上了用场。

  记者联系上了几名网友,他们均觉得新政对他们有影响:外来人员在宁波居住本来就要办理暂住证,多了这份证件没什么影响,用工合同也可以找单位盖个章,可不少外来人员都没有社保,新政等于堵住了他们在异乡学车的梦,如果回老家学,就太不方便了。

  新政对汽车培训市场影响不小

  就“学车新政”问题,记者昨天联系了市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该所考试科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是由浙江省交管局下发的,原定正式实施日为12月1日,但考虑到新政需要一个缓冲期,宁波于12月6日正式实施。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新政实施后,涉及到在宁波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数量比较大。据他们统计,目前,在宁波学车的外来人员人数已经超过了宁波本地户籍人数。一些驾校也向他们来电反映了新政实施后会产生的一些问题。但是,这项新政是省里推出的,宁波车管所只能执行。省交管局下发这项新政的背景,没有在通知中说明。

  省公安厅:为了规范驾驶培训市场

  外来人员学车需出示“三证”,特别是“三证”中的社保证明,跟学车到底有何内在的必然联系?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该局车管所夏教导员说,这项新政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驾驶培训市场。最近,在同一临时居住地址出现多名学员集中申请驾驶证的情况,学车挂钩社保是为了查实申请人的身份。

  “在宁波学车的外来人员所占比例很高,不少人是没有办社会保险的,新政挂钩社保,这些外来人员将会丧失在宁波学车的权利。”

  面对记者这个问题,夏教导员说,新政中一些条款确实难顾及到这部分人,但政策主要是考虑大部分人。”

  对记者提出的“学车挂钩社保,两者又有何必然联系”这一问题,夏教导员没有正面解释。

  宁波晚报记者 张寅

  相关链接

  浙江省交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可在入学地、籍贯地申领驾驶证外,原则上在浙江省内不得跨市办理汽车类驾驶证申领业务,在浙江省内不得跨县办理摩托车类驾驶证申领业务。

  通知要求,要建立外地申请人的核查制度,加强条件审查,除按规定提交资料外,外地申请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需持有三个月以上)办理。车管所必须通过相关系统核查其真实有效性,必要时应核查相关证明(用工证明、社保、房产信息等)。此外,对外地同一地方多名集中申请、临时居住证同一地址多名申请等情况,要落实专人进行核查,发现居住信息有嫌疑的,一律停止受理。对于外地申请人比例超过30%的,要暂停申请,全面核查申请人情况。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