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慈溪
慈溪800余万财政资金补贴困难群众生活
稿源: 慈溪日报  | 2010-12-08 13:13:51

图为困难群众代表开心地领到了财政“红包”。 (陈邦强 摄)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励文科)今年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全市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牵动着市领导的心。近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特安排800余万财政资金为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根据规定,本次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特困职工、特困失业职工、特困退休人员、特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在乡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和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的“三老人员”(包括农村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享受年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的老退伍军人。发放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每户500元,其他发放对象每人500元。

  对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是应对近期物价较快上涨、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的有效途径,也是体现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按照“统一对象、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的要求,确保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同时,要以此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完善的制度和务实的作风,推动民生持续改善。

  据悉,全市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将于本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