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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成出口企业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10-12-10 15:08:46

  中新网宁波12月10日电(记者 徐小勇 通讯员 王芬 方平原)记者9日从宁波市外经贸局了解到,自12月3日起,该市约三成有出口实绩的企业进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国试点,2795家宁波出口企业即日起出口货物可尝试以人民币结算。

  早在今年6月22日,宁波即成为中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中,宁波市所有进出口企业均被纳为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业务的试点企业范围,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试点企业目前仅限于已批准的2795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于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下的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业务。

  宁波市外经贸局财务处负责人表示,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国内企业而言,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成本和预期收益;而且相比于外货结算,流程更精简,手续更简化,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汇兑换损失等。

  据悉,为帮助宁波市企业尽快掌握出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关程序和规范,该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和市人行近日将联合实施出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培训推广计划,相关的大型专题辅导培训会、专题培训视频以及《出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问》等系列培训,从12月13日起,即将密集推出,请宁波各外贸企业,特别是试点名单内的2795家出口企业重点关注。(完)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