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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 社区医院少了好多药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11 08:39:18

  一周两个“半天班”,患者很“抓狂”

  “我爸爸患有老年痴呆症,妈妈有糖尿病,如今,社区街道医院配不到他们要吃的药,我每星期都不得不到大医院去配药!”住在海曙柳汀街的徐女士近日致电新闻热线,讲述了她的苦恼。

  徐女士说,她的父母年近八旬,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母亲也患了糖尿病十几年,都需要长期服药控制。原本,去家附近的社区卫生院配一次药,不过半小时。可是11月初的一天,当她去南门社区卫生院配药时,医生却告诉她,这些药没有了,要去大医院才能配到。

  去大医院路远不说,还得等。徐女士苦笑着说,家里有两个慢性病人,她每周得去医院上两个“半天班”。

  江东明楼小区的刘女士也有类似的苦恼。天气转冷,她女儿的哮喘病又发作了。去附近的社区医院一问,以往一直在用的一种特效药没有了,非得去大医院配不可。

  “基本药物制度”旨在引导合理用药

  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卫生局。该局规财处的负责人就此向我们进行了解释。

  他说,市民反映的社区医院配不到药的问题,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有关。今年2月25日起,我市部分县(市)区开始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10月25日起,这一制度全面推行实施。此后,社区医院医生用药,全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

  这位负责人说,以往社区医院使用的药物品种繁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医院配备和使用的药物限制在了国家目录(307种)和我省增补目录(150种)以及县(市)区自行决定的部分药物(50种品种规格)中。因此,部分患者会感到不适应。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胃不舒服,患者可能习惯于服“吗丁啉”,但事实上,有不少其他药物与之化学成分、疗效相同。在用药习惯上,一些医生和患者可能会迷信于价贵药物。而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就是引导患者使用其中价格低廉、疗效稳定的药物。

  显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背景,旨在改变部分医务人员多开药、开贵药的习惯,引导市民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该制度推行后,所有的基本药物都试行零差价销售,让大多数患者减轻药费负担。

  多种举措缓解“阵痛”

  针对不少患者提出的“配药难”问题,卫生部门表示,他们也确有所闻。

  卫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25日起部分县(市)区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根据反馈情况,我省增补了150种社区医院可以使用的非基本药物,而在这一基础上,各县(市)区还可以自行增补50种确定品种规格的药物,这些药基本可覆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需要。

  卫生部门提醒:使用药物品种的改变,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一线医务人员首先应做好这一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患者使用相同疗效的基本药物,主动去适应和接受基本药物目录。

  同时,对于一些不存在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用药,一些已经确诊的慢性病患者配服药物时,可以通过大型医院的简易门诊就诊,以减少等候时间。

  卫生部门同时表示,他们将随时收集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过程中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向上一级机关反馈,促使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

  宁波晚报记者 周 琼 实习生 王巧艳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