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您不曾知生命之旅何时结束,但当那一刻来临之时,您却留下鲜花一簇……”这一曲“生命的礼物”是送给所有器官捐献志愿者的。
昨天,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市红十字会期待更多志愿者加入,有一天能为需要的人留下“生命的礼物”。
90后女孩加入第一批志愿者
记者昨天在现场了解到,首批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4名志愿者均来自市眼科医院,其中一名还是90后。
“见过我们医院进行的多次角膜移植手术,感触很深。”刚满20岁的医护人员项盛回忆。
就在今年年初,有一名得白血病的壮年男子临终前捐了角膜,移植给两名盲人。其中一名51岁的杨女士失明已经40多年,重见光明的那一刻激动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那一刻我的眼泪也掉下来了,我现在想开了,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给需要帮助的人。”项盛说。
项盛的父母也很支持女儿的行为,他们也认为,让能活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最好的慰藉。
人走了能否留下些什么
昨天,7名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科主任受聘成为器官捐献协调员,他们负责发现潜在捐献者,向其本人或家属说明器官捐献的意义,如果对方同意,帮助完成捐献手续。
“我曾经有一次在医院发放捐献遗体的资料,结果被扔了出来。”一名协调员说,他认为多数人接受器官捐献,还需要一定时间。
刚成为协调员的市李惠利医院ICU主任金雨虹心里也没底:“亲友危在旦夕,家属正是悲痛的时候,这个时候向他们宣传器官捐献,我真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反应。”
协调员们希望,通过宣传能让更多的市民转变观念。“深爱的人走了,但是他们留下了一部分来看着这个世界,也留下了对这个世界的无限眷恋,你们感到他们真的没走远。”金雨虹说。
宁波被列为首批试点市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因为器官短缺,每年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今年8月,浙江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杭州、宁波、温州被列为首批试点市。此次红十字会开展的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地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反对任何商业化行为。
捐献器官的登记有两种,可由申请者本人到市红十字会以书面形式现场进行自愿申请登记;或者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如果本人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
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捐献者有捐献遗体意愿的,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没有遗体意愿的,移交家属。
捐献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救助原则,对人体器官捐献家属进行人道救助,并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