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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特惠” 宁波全面推进残疾保障制度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13 13:29:43

宁波市恩美福利院孤残儿童在东钱湖过生日。

  2008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明确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建立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并列入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范围,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执行。

  近期,我市又下发了《关于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意见》,全面推进残疾保障制度。自明年1月1日起,对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基本生活“应保尽保”

  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通知》精神,把宁波市常住户籍且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列入基本生活补助范围;对已享受低保补差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保留原增发生活补助金;对低保标准100%~150%贫困重度残疾人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给生活补助,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今年7月1日对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进行调整,市城区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40元。到9月底共有8155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093万元。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有16619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120.51万元。

  另外,落实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为基础的价格补贴机制,根据今年前三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情况,向《贫困残疾人救助证》的重度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全市有29543名残疾人享受到物价补贴。

  贫困残疾人有病可医

  为了让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把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患重大疾病当年医疗费支出大于家庭年收入的生活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在资助贫困重度残疾人进入医疗保障的同时,建立二次救助制度、医中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还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员的康复治疗给予50%的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此外,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对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患白内障困难群众实行免费手术,2010年为288名患白内障低收入家庭居民实施了复明手术,较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了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困难残疾人集中供养

  着力提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将生活困难的符合“三无”、“五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范围。

  全市共有城镇“三无”1439人,其中各级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有1435人;农村“五保”5798人,各级福利机构集中供养5637人,集中供养人群基本是残疾人。同时,为福利机构供养老年残疾人配发各类轮椅、助行器、手摇车等,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质量。

  孤残儿童全面发展

  游戏、音乐、故事、动画、进社区……在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孩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为满足个体特殊需求,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内划分了育婴区、育儿区、休养区、康复区、学生区等5个单元,又对唇腭裂、先心、早产儿等儿童制定合理的护理计划,分区分级的科学养育护理决定了孩子们走向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第一步。

  据了解,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从完善制度入手,重点做好孤残儿童的保障工作,建立岗位安全责任书和护理工作考核标准等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积极探索儿童护理新模式,千方百计提升儿童生活、学习质量。今年参加各级各类地方学校教育的儿童为30名,参加院内特殊教育的儿童为50名,参加院内专门性康复儿童为25名,参加“明天计划”手术治疗儿童为18名,各项目有效率达到95%以上,为儿童未来的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精神卫生服务新模式

  为缓解精神病人住院难的矛盾,市精神病院加强医院基本建设,投资新建了面积达10952平方米的2号住院大楼,改善医院的诊疗环境,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公益型医院。至今年10月,市精神病院开展下乡送医送药活动20次,惠及老百姓1656人次,为1442人次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试药服务,共计减免医疗费用58万余元,共接受流浪精神病人142人次,遣送116人次,共计评残130人次,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嘉奖和好评。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陈亚庆 陈亚萍 钱雪芬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