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凌晨,在一家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的李某因为扣证期间醉酒驾车,被鄞州交警处以20天的拘留。李某大呼“倒霉”,因为他两次醉酒驾车都是在帮别人开车。
昨天1时许,“浙B3609J”号小车在永达路世纪花园门口倒车时,把一辆正准备停车的小车右车门撞了。鄞州交警接到事故报案后迅速赶去,询问当事人时发现,“浙B3609J”号小车司机李某身上有酒味。一检测,李某每100毫升血液内含酒精203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我同事刚考出驾驶证没几天,还不敢倒车。我帮他把车子从停车位里倒出来,然后再交给他开。没想到我倒车倒了一半,后面有车过来,而这车刚好出现在我倒车的视觉死角,结果发生碰撞了。”李某急着向交警说明他醉酒驾车的“特殊”原因。交警要检查他的驾驶证,结果发现他因11月27日酒后驾车,驾驶证尚被江东交警暂扣着。李某说那次酒后驾驶是帮公司老板开车,喝酒的地方离单位只有一点点路。
李某觉得两次被抓都很“冤枉”,可还是逃不了处罚。昨天,鄞州交警对他醉酒驾车行为处以15日拘留、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对他扣证期间驾车行为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并记6分,合并执行20日拘留、3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8分。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徐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