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天开始至2011年2月1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领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发改委、建委、交通、工商、公安、总工会等11个部门,对各类建筑、交通、城建施工、租赁场地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以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过欠薪或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被评定为B级以下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工作人员透露,在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和自查排查工作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1日,11个部门还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克扣、拖欠工资案件进行依法处理。查处过程中如遇到不配合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其进行罚款,甚至公开曝光。
全市劳动保障举报电话:12333(8:30—20:30);市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83865315(20:30—8:30);市建委受理电话:87313110;市交通局受理电话:87398105;市总工会受理电话:12351;市轨道办受理电话:83884600;市公安局受理电话:110。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陈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