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上海的《新民晚报》上刊登的一则声明,引人关注。该声明中,上海、厦门、晋江的三家企业,向宁波一家企业道歉。
向宁波企业道歉的这三家企业分别是上海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莫日克鞋服有限公司。
在《新民晚报》上,这三家企业声称,在生产销售服饰过程中,侵犯了浙江省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据了解,宁波乐卡克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拥有世界知名运动服饰品牌法国公鸡(le coq sportif)在中国大陆的商标使用权和生产经营权。但在法国公鸡销售势头良好的同时,“傍名牌”也不期而至。
为了维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乐卡克公司组织专人花了近3年的时间,对市场上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并最终将上述三家企业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底,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上述三家公司及其温州经销商刘某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此后,被告相继上诉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直至今年9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再审申请,“公鸡”被傍名牌案才尘埃落定。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