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只因对方是本地口音,怕其醒来后找麻烦,贵州人余某在交通事故后,不积极救人反而一走了之。昨天,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宁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10月27日中午,余某骑电动车在一交叉口与一名也骑电动车的老汉发生碰撞。双方车龙头都有损坏,互相都要求赔偿。
争执中,余某一拳打在老汉的嘴巴上,老汉向后仰倒在地上,后脑勺着地,昏了过去。
不久,一名路过的妇女发现了老汉,随即将他送往医院。老汉在医院昏迷了5天才醒过来。
据诊断,老汉是因为后脑勺着地导致右侧枕骨骨折,如果不是送救及时,后果会更严重。
老汉的家人闻讯后报了案。
路口的监控录像显示,老汉昏倒后,余某一时失措,在原地呆立了一会,等了好一会对方都没反应。余某于是将老汉拖到路边,往老汉手里塞了100元钱就赶紧离开了。
离开事故现场后,余某马上向公司请了一个月假,回了贵州老家。
12月2日,经贵州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余某在贵州老家被抓获并刑拘。
余某交代说,对方有本地口音,他担心对方醒后会和家人来找麻烦,所以事后立即逃离了现场。
昨天余某被批准逮捕。检察官说,交通事故后致人轻伤,如果能够得到对方的谅解,一般不会被批捕,但是伤人后不及时救助,还一走了之,实在不可原谅。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张葵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