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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出游在外 遇问题可在18个城市投诉处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16 08:09:31

  中国宁波网讯 “阿拉”外出旅游时,若遇到服务质量等纠纷,可以在北京、厦门等18个城市,向当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据记者了解,已经与我市签订旅游质监合作协议的18个城市分别为:无锡、黄山、哈尔滨、珠海、青岛、北京、厦门、西安、长沙、苏州、福州、杭州、湖州、嘉兴、温州、绍兴、台州、舟山。

  宁波作为国内重要的旅游客源出游城市之一,每年有数十万名市民报名参加旅行社跟团旅游。但游客在行程中若遇到质量问题纠纷,往往受异地执法的限制,我市旅游质监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处理相关问题及纠纷。

  据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陈林钢介绍,我市与18个城市合作开展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约定主要内容有:及时妥善处理合作城市旅游者在各地辖区范围内的旅游投诉及旅游突发事件;旅游者回程后的投诉,旅游目的地城市有义务协助客源地城市处理相应事件,并通报处理结果等。

  宁波晚报记者 陈旭钦 通讯员 林轶男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