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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近日依法对一新加坡籍货船进行拍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18 08:38:45

  “绿春”号系新加坡籍货船, 2007年宁波某船业集团修理该轮,因拖欠修理费579万元,经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船业集团享有对该轮的留置权。本案进入执行后,海事法院于近日依法对该轮进行拍卖。

  拍卖会场面异常火爆,共吸引了22位竞买者。拍卖时,福建某船舶公司代表一手拿手机一手举牌子,在公司的电话指令下接连往上叫价,最后以 670万元的高价拍得该轮,高出法院保留价270万元。

  宁波日报 王舜毕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