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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想就业和创业的残疾人可享受帮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21 08:53:34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江北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凡具有江北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有强烈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均可享受帮扶计划。

  对低收入残疾人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服务业等项目的,经申请,可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根据家庭状况和投资规模,通常给予每户2000-10000元的就业创业补助。

  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经申请,可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扶持。残疾人个人贷款按5%的年利率、2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残疾人扶贫基地按3%的年利率、10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其中对2010到2012年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予以倾斜,即按5%的年利率、3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宗珵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