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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法院这招真够狠 "老赖"上了小区电子屏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22 07:36:22

  社区调查③

  “王某某,身份证号码3302××××××××××××××,住蛟川街道某公司家属楼×栋×室,因为欠债被法院判决付给原告王某人民币281300元整,本判决已于2010年5月20日生效并立案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王某某下落不明。现要求被执行人王某某自动履行义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将根椐执行情况做出奖励……”如今在镇海区,凡是有电子显示屏的小区都会滚动发布这种曝光“老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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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钱扬胜对记者说,他们是今年8月份开始在小区的电子屏上对“老赖”进行曝光的。“有些人不管法院用什么办法,不是躲起来就是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我们也曾在镇海的报纸、电视和网站上对老赖进行曝光,但是效果并不好。”

  一个偶然的机会,镇海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发现,随着镇海小区电子化建设的推进,各个小区都设置了电子屏,主要发布一些实用信息什么的。于是,他们就想到用这种手段公布老赖的信息。今年8月份,镇海区法院执行局首先把60多名“老赖”的信息公布到了各个小区的电子屏上,这些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判决内容等,每天都在小区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对于没有电子屏的小区,法院把有关“老赖”的信息贴到其家门口等公共场所。

  没想到,这一招效果很好。在电子屏滚动播出的当天,就有5名“老赖”主动和法院取得联系,要么和债权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要么主动履行了判决。一名被曝光的“老赖”私下对记者说:“法院这一招太狠了,电视闪一下就过去了,报纸好多人可能会不注意,老年人又不上网,但是把这种东西搞到小区里,都是身边的熟人和邻居,太直接了,因此我就把欠的账给还了。”

  对此,镇海区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祭出这个法宝后,有三分之一的“老赖”履行了有关手续,所以效果非常不错。不久前,他们又对34名“老赖”用这方式进行了公开曝光。另据了解,镇海区法院在小区电子屏上曝光“老赖”的信息都是免费的,曝光的时间不论长短,直到当事人履行了判决之后才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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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虽然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一经推出,也引来了不小的争议。

  采访中,多位居民告诉记者,“老赖”虽然欠钱不还,但是不还可能有各种原因,并非都是恶意逃避法律判决,法院把人家的隐私全部曝光出来,并且是在同一个小区里,给人的压力会更大。法院能不能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曝光,这样是不是打击面太大了。

  对此,镇海区法院执行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在小区电子屏上曝光的老赖,都是经过实际调查过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履行判决的能力,然后才在小区电子屏上曝光的。如果当事人履行了判决,或者和债权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可以随时申请撤掉这些曝光的信息。

  还有人认为,法院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把别人隐私扩大化的倾向?镇海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而在小区电子屏上披露“老赖”的信息,也是一种曝光手段,在一个熟人社会里,这样威慑力更大,可以促进执行工作的进行。

  宁波大学法学博士兼副教授杨杰辉认为,执行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建设的社会难题,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从这一点上来讲,镇海区法院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为了预防实践中用得过于随意,有关部门应该对此予以明确,例如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采用这种方法以及采用前应该履行哪些程序等,特别是这种涉及到一个人的隐私,更应该规定得非常细致,以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徐宏伟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