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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小偷遇上一个“打劫”的 坐地分赃终被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22 08:21:52

  一帮小偷在镇海某公司仓库的围墙挖了个大洞,进而行窃。这么显眼的大洞自然很容易被人发现,不过,发现大洞的丁某起了坏心思,他深夜蹲守,于是,怪异的一幕出现了——当这帮小偷带着赃物钻出洞口时,发现遇到“打劫”的了,只好乖乖“挨宰”,还答应对方每次行窃都给对方交上一笔“份子钱”。

  发现〉〉〉围墙大洞成“商机”

  丁某是从江西到镇海打工已经好几年了,由于没什么技术,一直干的是力气活,挣的钱也不多。

  今年1月20日,丁某途经招宝山街道某货运公司仓库时,发现仓库围墙被人挖开一个大洞,痕迹还是新的。丁某知道仓库里放的都是值钱货,心想晚上肯定会有人来偷,他就想,到时候守在这个洞口,敲上一笔,发点小财。

  敲诈〉〉〉守株待兔尝“甜头”

  当晚,丁某来到洞口不远处蹲守,深夜时分,果然有几个黑影从墙洞往外搬运东西,丁某见几人神色慌张,便上前与之搭讪,李某等人做贼心虚,几句话便露出马脚,丁某作势要打电话报警,李某几人害怕事情暴露,便央求丁某放他们一马。丁某趁机便说,要不报警也可以,但是赃物自己也要分一份,李某几人就将身上带的钱凑了2000元交给丁某。

  被抓〉〉〉坐地分赃终被抓获

  丁某收下之后说,这次他可以不报警,但以后李某再有行动都要算他一份,李某几人无奈只好答应。货运公司一直没有发现围墙上的破洞,李某几人又两次到这个仓库行窃,丁某每次都跟随而至,在仓库外等待李某几人,进而坐地分赃。

  今年2月1日,当他们第四次来到仓库行窃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全部落网。

  获刑〉〉〉被判6年零6个月

  镇海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丁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此,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等人5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丁某则以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张小丽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