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9月,江东区检察院反贪局在侦查中发现李惠利中学原副校长丁某涉嫌受贿,9月底,丁某被依法逮捕。昨日,法院对丁某受贿罪名判决生效,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47岁的丁某十年前从部队转业到李惠利中学,2005年当上该校副校长,负责学校后勤管理。
因为手中掌握的权力,面对围在身边取悦自己的人,丁某认为,能受贿是件体面的事情。
此时的李惠利中学,正在进行校舍的标准化维修。在这一过程中,丁某结识了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2006年初,丁某提及自己老家的房子墙面倒塌,准备拿钱回去修房子。心领神会的吴某次日就送了3万元现金到丁某办公室。三个月后,丁某开始装修自己新买的一套房子,他又打电话给吴某,言谈间说到自己正在装修,手头很紧。吴某随即又送去2万元。除此之外,“丁校长”还先后向吴某借过20多万元钱。
检方另外查明,除了吴某之外,另外一名在学校里做工程的个体经营户,为了“感谢照顾”,也先后送给丁某2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 周 琼 通讯员 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