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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红娘"在甬浮出水面 为闲散资金牵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23 13:25:37

  “草根金融”规范运作任重道远

  看上去还比较规范。但不少市民对于这样的业务仍然心存疑虑。

  一位家住望京欧院的王先生家有闲钱50万元,说起民间融资,他最担心的莫过于民间借贷业的不规范。一是怕钱被“放白鸽”,二是怕中介机构遇到麻烦“隐身”或者躲避。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市区大小商务楼以及饭店“潜伏”着大批俗称“草根金融”的炒港股、炒黄金等准服务机构,难免鱼目混珠。对于民间借贷来说,也期待着全面“破冰”。

  今年5月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36条”,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7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再度明确规定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具体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负责。

  目前国家对民间借贷中介服务具体规定中最重要的有三条:1.不得吸储;2.放贷人利率不得高于国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3.不得利滚利。在此基础上,福元运通又给自己新加了一条“底线”:不向放贷理财客户承诺保证收益。但这仅仅是该公司的自律行为,众多投资者更期待有关部门对这个行业的监管,作出详尽的实施细则。

  宁波晚报记者 徐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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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