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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身份证可享家电下乡优惠 商家动起歪脑筋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24 07:38:49

  鄞州区横溪镇的农民俞女士这几年没买过一台冰箱,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www.jdxx.gov.cn)的记录却显示,截至本月中旬,她已买过两台冰箱,按规定,今后她买冰箱已无法再享受家电下乡优惠了。

  消保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俞女士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所有的消费记录均来自横溪苏凌家电店,正是这家店冒用了俞女士的身份证,为他人提供了方便。

  农村身份证被商家冒用

  据俞女士向横溪工商所消保工作人员反映,自从获知国家出台家电下乡政策后,今年年初,她在当地的苏凌家电店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到了12月,俞女士准备去买台冰箱时,却被该店工作人员告知,她已经通过家电下乡政策买过两台冰箱,不能再享受优惠了。

  “这几年我根本没有买过任何冰箱啊!”俞女士感到非常惊讶。

  消保工作人员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后发现,俞女士名下今年共有5条家电下乡补贴信息,包括1台热水器、2台冰箱和2台空调。这些数据录入均来自同一家销售网点——宁波市鄞州横溪苏凌家电店。

  俞女士顿时解开了心中的疑惑:“我买热水器时,苏凌家电的销售人员复印了我的身份证。他们肯定是用我的名义为其他客户购买了另外4件家电下乡产品。”而苏凌家电服务员也承认,确实利用了俞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让其他消费者用了。

  商家称这是普遍现象

  该店的服务员称,目前城里人使用农村人的“身份”购买家电下乡商品已成为普遍现象,为了能更顺利地卖出家电产品,有的商家不但鼓励这种行为,甚至还直接为老客户或熟人提供他人的“农村身份证”。

  据了解,国家部分地区调整补贴兑现政策,推出销售网点直补形式,这一方面方便了农民享受补贴,另一方面也使得冒用“农村身份”的行为更加隐蔽并且更易操作。在国内一些网络论坛的家电板块上,有偿使用农村身份证的广告帖也是频繁出现。

  消保人士说,根据家电下乡实施细则,每张农村身份证只能购买两件同类型家电下乡商品。俞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了身份证,导致她今后无法继续享受家电下乡优惠,她的消费权益无疑受到了侵害。

  怎么处理有明确规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对于家电下乡,我国已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按规定,这种冒用农民身份证为家电下乡补贴买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如果触及刑法,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国家11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下乡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销售网点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入虚假购买信息,骗取补贴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销售网点由于不良行为造成购买农民的损失,由相关中标销售企业全部承担。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叶翔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