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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将制定五部地方性法规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25 07:44:54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志愿者服务条例》、《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作为制定项目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这一立法计划昨日上午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列入制定项目的五部法规中,《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是对1995年制定的《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重新制定,因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这部旧法规存在不少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有必要进行重新制定。其他四个法规制定项目,都属于今年立法论证或调研项目,已经常委会有关工委会同有关单位论证调研,具有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这一立法计划还确定了明年的9个立法论证或调研项目,内容涉及行政事务电子监察、非机动车管理、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民办博物馆管理、献血及杭州湾新区、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等。

  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