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对所有的江河湖泊及水利设施进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普查,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
通过普查将建立数据库体系,形成“省—地—县”三级水利信息管理系统,并和全国的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提供一个统一平台。
这次普查的范围包括,在普查时点之前未报废的所有水利工程、江河湖泊、水利机构以及经济社会用水等调查对象。军队等涉密系统的普查对象与有关部门协商后确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分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水利工程设施情况普查、河湖开发治理与保护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六个方面及灌区、地下水取水井和滩涂及围垦情况三个专项普查。
在这次普查中,尤其令人注意的是将对我市境内的各类生产用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其中包括农业用水(耕地灌溉用水、非耕地灌溉用水、畜禽用水)、工业用水(供水业、火核电业、高用水工业、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及第三产业用水(住宿和餐饮业、其他第三产业)。用水大户将全部作为调查对象,对其逐一进行调查来获得用水大户的用水情况;一般用水户依据一定的原则采用抽样等方法确定调查对象的用水情况。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应配备3名普查指导员,每个行政村至少应配备1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县级普查办(或技术支撑单位)或乡镇有关干部及水利员担任。这次水利普查工作从今年10月启动,到2012年12月结束。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