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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纸条引来两车"敲竹杠队" 招工企业很恼火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29 07:52:15

  姜山镇一家公司在市劳动力市场摆摊招工,没想到引来一堆麻烦——20余人根据厂址找到招工单位,声称已被录取,若不安排工作就必须支付路费、交通费。胡搅蛮缠之举,让公司头痛不已。

  今年以来,本报已接到过多起类似投诉。招工单位怒斥这伙人是专业“敲竹杠队”,有些公司为免麻烦花钱消灾。对此,招工单位满肚子气,对这伙人难道真的没有好办法吗?

  两车“应聘者”不期而至

  小陈是姜山镇三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员工。12月26日,小陈在市劳动力市场内摆摊招聘普工。一名男子称先去实地看看,小陈便在纸条上写了地址交给他。对方再问能否安排车送过去。小陈当场拒绝了。

  当天下午2点多,公司里来了两辆面包车,满满当当挤了20多人。来人拿着小陈给的纸条,称已被录取了,要求安排工作。还未回到公司的小陈听说此事后,心想坏了,又碰到“敲竹杠队”了。以前公司就遇到过一次,最后出了几百元钱才打发走。

  据小陈的同事小吴说,20多人坐在销售部的办公室里,喝茶、抽烟,搞得乌烟瘴气。对方称,要么安排工作,要么支付路费、交通费,却又不肯说多少钱。

  公司无奈只好报警,民警将那伙人训斥了一番,警告他们不要闹事。对方稍稍老实了点,走了几个人,可还剩下13人呆在办公室里,自顾自地喝茶聊天。最后,销售部一位职员和他们谈了谈,给他们每人50元路费打发走了。

  用工单位频遭敲竹杠

  事实上,这种事情已发生了多次。

  镇海一家五金厂老板娘张女士今年9月曾向本报反映:在市劳动力市场招工,次日先后来了三拨人。第一拨十几个人索要路费、餐费、误工费等,张女士无奈,给了2000元。第二拨打伤了其丈夫和员工,警方赶到了后才平息。第三拨人被警方赶走。

  海曙一家空调公司老板马先生也有类似遭遇。他在市劳动力市场摆摊招工,两个岗位引来了七八个敲竹杠者,开口就要每人50元的误工费,最后花了300元钱打发走。

  东论网友“322”网上发帖讲述:9月2日在劳动力市场外挂牌招人,次日来了七八个人,“应聘”失败后索要150元每人每天的误工费。双方僵持许久,云龙派出所出警后才将那伙人驱散。

  记者了解到,碰上这种事,不少企业最后选择了花钱消灾,一是他们纠缠不休,二是索要的钱财不算太多,一般为数百元。

  这种拙劣伎俩为何屡屡得逞?警方认为,一些外来闲散人员凭借人多势众,与用工单位纠缠不休,耗时耗力,借机敲诈所谓的误工、交通等费用。对方没有违法情节,警方也较难处置,让他们钻了空子。

  谁来刹这股歪风?

  “这已经是公司第二次遇到这种事了,难道没有有效的办法治治?”小吴认为,劳动力市场应该从源头上清理掉这些人。此外,希望警方能加大打击力度,给这些不法分子以惩戒。

  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劳动力市场办公室的仲先生,他表示,市场是开放式管理,没有收取门票,这些人在市场内假装找工作,市场方不可能拒绝其入场或清退他们。且敲竹杠等行为发生在市场外,若遇不法情事,只能请警方处理。

  对于招工方的建议,仲先生表示将向局里反映。他还认为,招工方也要注意辨别,遇到这种事不可妥协,报警是最好的选择。

  对此,裕丰律师事务所颜律师说,这伙人自己找上门去,没有事先与单位有任何签订合同或者意向之类的凭据,招工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波宁律师事务所赵振强律师也表示,如果仅仅是要求建立劳动关系或要求支付交通费,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超出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如果存在威胁、要挟、恐吓等行为,迫使招工方交出财物或故意损毁财物、伤害员工,轻则构成治安责任,重则构成刑事责任。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报料人陈女士(手机尾号9333)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