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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筑业流动党员将有自己的“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29 14:00:43

  昨天从市建委获悉,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建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宁波市建筑工地项目部建立党组织和外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在10个建筑业企业的工地项目部成立党组织。

  根据这个实施意见,这次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把企业规模较大、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宁波建工、浙江省二建、宁波建设等10家建筑业企业列为试点。在这10家企业中,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项目部都要建立党组织。对没有条件成立党组织的项目部,由企业党组织牵头,采取片区联合组建的方式成立区域性党组织。

  工程项目部党组织还将设立《流动党员登记簿》,对流动党员进出情况进行登记,确认党员身份。在宁波市建筑业工作6个月以上,所在企业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编入企业正式党员;不足6个月的,按照地点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其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试点企业将结合各层面党员的特点和项目部的实际组织开展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党组织生活。

  林伟 巩春领 吴培均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