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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水岸地下车库被出租 居民开车下去心慌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30 08:08:31

  读者求助

  家住在东城水岸的应先生向本报求助称,每次他把车子停到小区的地下车库,心里就开始发慌:入口处第三间车库租给了一家外地人,车库门口不仅停放着他们的电瓶车,还有孩子会冷不丁地跑出来,非常危险。

  记者跑腿

  根据应先生的介绍,记者来到了东城水岸小区,看到小区里一共有8个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分为左右两排,门口用拉卷门,除了没窗户,外表和一般的屋子没有差异。一走进8号车库,记者远远就闻到了一股菜味,在进门左边第三间车库门前,坐着三个大人和两个小孩。上前一问,原来是儿子、儿媳和公公三人在准备晚上烧烤摊的食材。

  此时屋内的煤气灶上正烧着东西。屋内还有用木板搭起的一张床,床下塞的是鞋子、衣服和大大的编织袋,整个屋子约20平方米。“我们是外地人,租不起好房子,加上我父母,一共六口人,只好在这里将就着。”正在整理菜的小吴告诉记者,一家人来宁波很多年了,现在自己还有两个5岁左右的儿子,经济收入全靠夫妻俩卖烧烤和父母的环卫工工资。“我们也知道车库不安全,但这里每个月只要350元钱租金,为了节省开支,我们只能这样。”小吴说,除了车库,楼上还租了一套小面积房子,除了父亲晚上在车库睡觉看东西,其他人都住楼上。

  对于应先生的担忧,小吴称自己“心里明白”,“现在每天下午一两点到四五点我们才来这里,这段时间来停车的人少。每次在门口弄完菜,也会打扫干净。小孩子我们会看好,希望其他业主能理解一下。”对于自己的电瓶车,他表示为了搬东西方便,有时候是会短时间停一下,今后也会注意。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里的物业管理处,从负责环卫的俞女士处了解到,这样的投诉他们接到过不止一次,“每次都去沟通调解,租户当场都说会改的,但过几天又恢复了原样,我们物业也没办法。”

  俞女士说,这个小区的房子大多都用来出租了。一共856套房子,一半都是打工群体的租客,“这里人员复杂,所以我们物业也很难管理。”对于小吴一家的车库出租问题,俞女士说只能再次多去催催,督促其尽快纠正。

  据了解,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在车棚车库住人或利用车棚车库开店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区域,对前款规定的处罚权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昨天下午,记者将这个情况向城管部门做了汇报,他们称将尽快调查此事,以让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王茹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