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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停车半价意见"公告"一天里被物业撕光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2-30 08:34:40

  中国宁波网讯 小区业委会拟定有关停车收费的意见征询公告,才贴了一天就被物业公司给撕掉了,实在太奇怪了?昨天,东湖花园二期的王先生向本报热线87000000反映。

  业委会发《公告》停车半价收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湖花园。东湖花园二、三期业委会正为此事纳闷。业委会周主任说,本月15日,二期物业服务中心张贴了《有关实行机动车刷卡进出小区的通告》,要求没有车库、车位的业主实行包月、包年停车,包月每月120元,包年每年1440元(送二个月)。临时停车1至4小时的收2元,超过4个小时的,收费4元。

  周主任说,刷卡收费后,业主和保安经常发生冲突,也有不少业主向业委会反映。

  12月24日晚,业委会经过集体讨论,形成初步决议,与物业公司现行收费恰好是对折价:包年卡的为720元。已按1440元办理的年卡,自收费公告生效日起,剩余有效期延长一倍。临时停车维持目前物业公司收费标准。

  周主任说,上述收费标准以公告形式报请业主大会审议,并告知全体业主,作为召开业主大会征询意见。业委会将此公告转交给物业公司,另外还附了一份函。

  《公告》被撕,双方都“喊冤”

  25日晚上,业委会几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在东湖花园二、三期内每个楼道以及车库出入口等处张贴了公告,一共有200多份。没想到仅过了一晚,到26日中午一看,所有的《公告》都被人撕了。询问下来得知,是物业公司的有关领导叫小区保安撕掉的。

  这让业委会的成员很恼火。周主任说,这其实是个停车收费意见征询公告,而且决议的形成也符合业委会法定操作程序,居然被野蛮撕掉了。27日,业委会召开紧急会议,又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在二期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室,看到了物业公司对业委会决议《公告》的工作联系函。联系函称:未听说近期开过业主大会,何来业主大会决议公告?不排除有人假借业委会名义发表虚假公告的嫌疑。该《公告》内容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相违背。且该公告已造成小区停车收费混乱。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杨经理说,这个公告让他们很被动,已经有业主上门来,要求按720元办理包年,“我们现在一律不同意。”

  “对折”停车价搅动物业收费“规则”

  据了解,东湖小区二、三期有车辆约3500辆,而车位仅1200只,差不多要三辆车抢一个车位。其中800多只是地下车位、车库。

  业委会的《公告》近限于地面停车。杨经理说,1440元的包年停车费,是符合宁波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收费标准的,也是目前大多数物管小区参照执行的标准。若按业委会这个“对折价”,等于“颠覆”了整个物管行业的一个规则。杨经理说,地面停车费分配中,有一块是物业公司的,业委会这一“对折价”,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

  对于这“半价”停车费,业委会的周主任说,其实他们根据业主意见和小区实际情况,早在今年夏天就已初步拟定了。业委会鼓励业主办理年卡。现在有三分之一的业主在“逃”停车费,我们现在是征询业主意见,以便日后开业主大会来审议通过,周主任说,这也是为了保护大部分“守规矩”的业主不吃亏。

  因为《公告》被撕,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闹得有点不开心。东湖花园居委会的周主任说,物业强撕《公告》,这个方式个人觉得不妥当。可能《公告》这个词让物业公司感觉不好接受,好像是既成事实了。

  停车收费标准怎么定,怎么收,是否能缓解停车难?问题很复杂。收费降低了,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比如花了10几万元买了车位的业主,会感觉不平衡。

  周主任说,对着干不能解决问题。还是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业主坐下来好好协商。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