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作为全国46个试点城市之一,昨天我市正式印发《宁波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新宁波人”凭免费服务卡可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和相关帮扶、救助政策。
主要有六个均等化,分别为:均等化的免费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均等化的免费避孕药具供应和随访服务、均等化的免费或低偿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的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服务、均等化的生育关怀救助服务。
如何让流动人口在共建中更好地共享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新时期计生工作的新课题。地处东南沿海的宁波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今年全市外来育龄妇女近166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19.4万人,均超过户籍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且90%以上为省外流入。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年提出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选择了46个城市作为全国试点,并将我市列为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在过去实施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与实施工程,并首次正式形成文件,在全大市范围内推广。
按方案要求,到2012年,“新宁波人”在当地获得的免费服务率在95%以上,免费药具获得率在90%以上,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率在80%以上。所有的流动育龄妇女纳入生殖健康项目服务,能享受无偿或低偿的生殖健康服务和妇科病治疗。通过爱心超市、暖心坊等载体,让这些“新宁波人”得到同样的生育关怀。
据悉,我市各县(市)区坚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并普遍加大了经费投入。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范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