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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租赁场地经营每月须报工资清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1-03 08:41:21

  中国宁波网讯 租赁场地经营企业一直是发生劳资矛盾、欠薪逃逸等问题的重点领域。慈溪上月开始实施的工资报备制度,给当地1.1万余家集中分布在餐旅、娱乐、装饰装潢等行业的“流动企业”套上了紧箍。

  据悉,近两年以来慈溪全市发生的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事件中,租赁场地经营的企业占据41.67%。由于企业的“流动”性质,欠薪事件发生后查处存在较大困难。

  上月开始,慈溪实施了工资报备制度,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租赁场地从事餐旅服务、娱乐服务、装饰装潢以及其他租用场地设备的生产经营企业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工资支付清单。在当月清单中,上报内容涵盖了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项目、金额等主要项目。

  慈溪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上报仅是对这些企业管理的一个方面,该市劳动监察大队、各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还将定期对他们开展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情况、经营者欠薪逃逸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和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重点监控、监管“黑名单”。

  “工资报备”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提高了劳动监察执法效率。截至上月底,该市共检查50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8315人,其中外地职工6958人,督促支付工资46.3万元。(宁波日报记者魏 萍 慈溪记者站孙云东 卢萌卿)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