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胡洋溢通讯员叶燕利)记者日前从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我市从1月1日开始取消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费,并对原已交、欠交档案管理费的企业或个人实行多还少补政策。
人事档案是学校、机关、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反映个人成长经历、业务能力、作风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个人发展历程的重要资料,在人生重要环节和关键时刻都会用到它。然而,有不少社会化就业人才,人在慈溪工作,但档案不在慈溪;有的档案已转入慈溪,但没有办理托管手续,从而导致了相关人才在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人事关系流动、退休手续和有关政策享受等关键时刻碰到了困难。
“造成人档分离(包括不转入和不托管)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之一就是档案管理要收费。”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事档案管理费虽然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收取的,但为了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人事档案管理,我市从今年元旦起取消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国家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为此,人事部门提醒,准备长期在慈溪工作,档案还不在慈溪的各类社会化人才,应将档案及时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而已将档案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且尚未办理托管手续的人才,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须不断将自己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形成的反映个人经历和工作实绩等内容的资料上交人才中心归入自己的档案,以便给大家日后工作、学习、晋升、调动、退休等关键时候提供方便。(1995年以来未纳入系统管理的慈溪生源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有17000多份档案未办理托管手续,须及时办理,相关人员可以登录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