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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车一停数天 公共停车位竟成展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1-04 07:33:08

  中国宁波网讯 元旦假期,在市中心停个车本来就难,而一辆贴着广告的房车不仅占着两个停车位,而且一停就是数天。昨天,多位正在寻找空车位的车主对这辆房车不满,并对车主人在停车位上做广告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昨天晚上,记者接到读者热线报料后,来到现场。这辆房车停在天一数码广场右侧临街的收费停车场上,车身比一般的车子大很多,占了两个车位。

  很多过路的市民也围着这辆房车参观。大家的说法不一:“这房车的主人真聪明,挑了一个好地方进行停车展览,利用人流量,打起了免费广告。”“这房车的主人真不讲道理,现在市中心车位这么紧张,还来霸占车位,怎么能把停车位当成自家的展位啊!”

  记者走近一看,车窗上贴着“某某海岸房车俱乐部”的字样。窗帘被拉开了二分之一,透过玻璃,很容易看到两边的窗台上放着牌子,上面写着“出租出售”和两个手机号码。

  说起这辆房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员高师傅苦不堪言:“大概一个星期前,这辆车进来时,对我们说暂时停一下,会马上来拖走的,停车费也就付了一天,没想到,当天没来拖走,而且一连数天停在这里,这些天,车主也没来过。”

  一旁另一位收费员俞秀娥阿姨说,她在这里当收费员两年多了,以前也碰上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有经验。她说:“这样打广告的车子要有关部门审批后才可以停的,如果我在,这样的车我是不会让它停进来的!”

  随后,记者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电话中的男子承认车子是他们公司停在这里的。他说,停在闹市区这是方便市民租用,有人看到房车有意向后,会去他们的办公地点咨询、签订合同。至于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他表示不是很清楚。

  这样打着停车的幌子做广告的行为是否违规?

  宁波天一物业管理处车库中队队长周国良表示,在公共停车位上停车打广告的情况在市中心也出现过,但停车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的企划部申请,物业管理公司再向城管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后才能准许停车。“这辆房车没有到物管处备案过,很明显是一种违规操作。”周队长说,希望车主能尽快将车子拖走。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邵隽隽 记者 王景波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