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人员指导督促经营户亮照经营。
通讯员 蔡国鹏
笔者日前从宁波市工商局获悉,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已正式启动,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含已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均须参加2010年度验照。
据了解,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全市30万个体工商户可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分局)参加2010年度验照。
>>>行动
上门验照服务到家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时需提交《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方便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验照,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改变工作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今年,海曙工商部门将普遍依托“民个协会会员服务平台”,简化验照手续,提高个体户验照速度,还将尝试推行上门验照,特别对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区域,包括天一商圈、和义大道、月湖商圈等,将在工商巡查的同时上门验照,帮助指导个体工商户正确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将在上门验照时,对辖区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处无照经营。
保税区工商分局自区内唯一的商业区弘基商业广场开业以来,连续三年均实施了个体工商户上门验照服务。今年,保税区工商分局将一如既往,抽调专门人员,为商圈个体户提供上门验照服务。
菜市场实行亮照经营
针对一直以来菜市场经营户的亮照经营率相对较低的情况,去年8月,海曙工商分局开展了菜市场“亮照行动”,全面规范菜市场经营户的证照上墙工作,不但制作了统一的镜框,免费送给经营户,工商人员还上门指导、帮助经营户做好亮照工作。
某菜市场负责人告诉笔者:“在菜市场实行亮照经营,让消费者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现在,经营户也乐意把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挂到墙上,经营户们反映,“消费者更喜欢到有营业执照的摊位买菜,亮照经营后,生意比原来红火了。”
目前,绝大多数菜市场不仅做到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上墙,而且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为菜市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提醒
出租转让执照属违法行为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
“由于一些个体工商户法制意识淡薄,近年来随意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既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工商部门提醒创业者,“想要盘店创业,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咨询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