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那家美容养生店事先声称是给我免费祛痘的,结果却以成本费为名向我收了3200元,而且祛痘效果还不理想”,安徽籍小伙子胡某说起最近的一次美容经历,心情非常郁闷。前不久,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出面调解了此次消费纠纷,成功帮助小胡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并责成当事美容养生店当面向消费者道歉。
一个多星期前,刚从学校毕业来余姚的17岁安徽籍小伙子胡某路过城区保庆路某美容养生店时,店里的女服务生拉住他说他脸上有痘痘,并称可免费为他祛痘。小胡稀里糊涂地跟随店员进了该店。店内工作人员在他脸上涂抹一通,说一星期后脸上的痘痘就可以消除了。随后,店方就以收取祛痘特效化妆品成本费为由,要求小胡支付3200元。由于身上没带足现金,小胡只好去银行取款凑足了这昂贵的“成本费”。但这“天价”化妆品的实际效用却与店方宣称的相去甚远,一星期过后,小胡脸上的痘痘依然存在。这时,郁闷的小胡才与其堂兄说起了自己的祛痘“遭遇”,其堂兄立即拨打了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
江南工商所在接到12315的指令后,立即派出工商干部上门了解情况,在综合听取了店家和小胡对事情的陈述后,调解人员认为该店存在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经现场调解,扣除部分费用后,该美容养生店经营者郑某最终退还了小胡2000元,并为店方的不当营销行为当面向小胡表示了歉意。
无独有偶。去年5月17日,市民韦女士路过该店时,也被服务员以免费美容为由请进店内,随后店方工作人员开始给她使用多种化妆品,当时没说要收费也没说明化妆品的价格。然而,在韦女士完成了半边脸的化妆品涂抹后,店方声称要收取成本费,如果不付钱就不再给韦女士做另一边脸的美容,店里的工作人员甚至声称不经店方专业处理,做过美容的半边脸还会产生过敏现象。无奈的韦女士被迫支付了300元所谓的“成本费”。韦女士随后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经工商部门调解,店方最终全额退还了向韦女士收取的“成本费”。
据了解,这家美容养生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发生了5起类似消费纠纷。鉴于该店在日常经营中涉嫌虚假宣传,且多次被消费者投诉,存在引诱消费、强制消费行为,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店方作出了行政告诫处理,要求该店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如果再发生类似的消费投诉,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对其予以严厉处罚。(通讯员 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