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张敛)昨日,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北仑16.8万新农合参合农民将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险。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投保方,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直接向该公司投保。
据了解,过去,农民参加新农合后,只需缴纳少量费用,便可享受住院补偿、门诊报销、大病救助、免费体检等服务,然而当遭受意外伤害时,相关医疗费用还是不能报销。今后,参合农民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死亡保险金,将由中国人寿北仑支公司按《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增设国寿意外伤害保险办法》给付。
根据办法条款,今后,北仑新农合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时,可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待住院终结出院时,凭原始票据等所需单证与中国人寿北仑支公司联系,申请最高额度为1800元的意外伤害住院保险金。之后,参合人员仍可按照新农合住院费用手工结算程序,凭保险给付清单向区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提出剩余有效费用的补偿申请。此外,若参保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还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意外伤害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