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争抢一分钟的时间,司机郝某不但与他人发生了争吵,并且还动手打伤了对方,结果赔了5000元。昨天,说起这桩不该发生的事,郝某连叫后悔,他说:“太不值了,为了这点事,一个月的工资可全赔了。”
去年12月27日下午,郝某驾驶一辆集卡车来到北仑港四期码头。当车辆行驶至码头卡口附近时,为了能早一分钟进卡口验单,郝某与驾驶另一辆集卡车的余某抢起了车道。两人不但互不相让,还下车争吵起来。争吵中,火气十足的郝某对准余某的左眼就是一拳。这一拳打得余某眼冒金星,顿时鲜血直流。
接到报警后,穿山港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余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郝某的这一拳,造成余某的左眼眶壁骨折,法医鉴定已达到轻伤程度。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以刑事处罚。好在余某宽宏大量,认为自己也有过错,再说大家都是驾驶员,在外赚钱都不容易,于是请求公安机关不要追究郝某的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双方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郝某一次性赔偿给余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5000元,这可是郝某一个月的工资。
宁波晚报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