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蔡亚辉通讯员陈锡江)区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2010学年第一学期将于1月27日结束,1月28日开始放寒假;该学年第二学期2月18日(正月十六)开学。
通知要求,临近期末,各中小学校应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确保学生的锻炼和休息时间。
通知指出,不得利用寒假对中小学生进行集体性补课。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不得动员本校(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教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