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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结婚燃放烟花爆竹 烧了草棚烧坏了电动车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1-07 08:36:04

  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旺季又将来临。而余姚工商部门昨天却又发布了一则由烟花爆竹引发的消费纠纷。

  前不久,余姚马渚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秦某投诉,去年12月下旬他在余姚市马渚镇四季堰路一烟花爆竹店花460元钱买了4只“社冲牌”烟花爆竹。次日儿子结婚,中午燃放时其中1只烟花爆竹突然爆裂,导致草棚被烧毁以及一辆电动车损坏。事后,秦某多次与烟花爆竹店经营者交涉索赔未果。无奈,他遂向马渚工商所求助,要求生产厂家和经营者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与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并会同厂家人员和经营者一同前往消费者秦某家中调查取证。随后,该所工商干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生产厂家退还1只烟花爆竹货款115元外,并赔偿电动车修理、草棚烧毁费用以及误工费等费用1000元。

  工商人员指出,翻看历年来12315受理投诉情况的记录本发现,几乎每年春节都有烟花爆竹伤人事故。随着春节临近,工商人员指出,烟花爆竹伤人事故大多都是因烟花爆竹有质量问题引发的。因此,购买时一定要先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到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并向经营业主索要凭证,以便发生不测时能追究责任。同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记,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上的使用方法操作,坚决不使用“三无”产品。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张松高 熊懿

【编辑:徐挺】